省人大对上饶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 打印 E-mail
周五, 2011年 08月 05日 09:19

8月2日至3日,省人大副主任陈安众率省人大检查组一行,对上饶市、广丰县贯彻《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省残联理事长徐效钢随同检查。
在上饶检查期间,市政府副市长朱寅健受市长董仚生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省人大检查组汇报了上饶市贯彻《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执行情况,市残联、民政、建设、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育等10多个单位及残疾人代表、残疾人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座谈会,并向检查组汇报工作。省人大检查组认真听取汇报后,并冒着酷暑高温,实地察看了市福利院、信州区聋儿语训中心、市福彩分中心、市体彩分中心及城区街道的无障碍设施。通过检查,检查组对上饶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一是领导重视。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了解、顾问残疾人工作,亲自批示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市政府残工委印发了《上饶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饶市残工委字[2007]4号)。每年残工委成员单位都要结合本职工作为残联、残疾人办一、二件实事等。二是措施得力。如市委组织部等六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了县、乡、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面到位;把就业当作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最根本、最有效途径来抓,积极增强残疾人的“造血”功能,打造了在全省比较典型、特色鲜明的残疾人就业创业“三个一”工程;培育了341家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直接安置4000余名残疾人就业等。三是效果明显。如通过实施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使15000余残疾人得到康复;通过实施扶贫工程 使5万余名残疾人脱贫致富等。在肯定我市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如实指出了仍然存在的问题,如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投入资金不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未全面到位,福利彩票基金、体育彩票基金地方销售所得没有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事业开支等。在广丰县检查中,检查组亦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和建议,并实地察看了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等。
针对相关单位和残疾人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检查组表示将进行集中梳理后,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以便在下一步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工作中予以明文规定。

上饶市残联  吕建华